跑去Penn State當交換學者的邱大維,
晚上突然打電話給我聊天 (據他說是之前打電話給兩個朋友,乾脆一起打,正好他大爺今天有心情講電話,我應該覺得很honored...-.-")
我們互相聊了一下近況,
他關心地問我說最近還好吧?聽起來像是好多了,他本來要傳授一下怎麼調適心情的。
我就盧他說,什麼三不一沒有的,不過他說三不一沒有是他隨便亂掰的,
總之就是不提起不聯絡不express,東西不要丟,可是全部打包藏起來之類的。
不提起這一項跟姚同學的防洪論還滿像的,呵呵。
Anyway, 講著講著,他隨口說,其實我早就知道你們會分手,而且時間點跟我推斷的差不多 (這句不知道是不是豪洨)
我一聽,大驚,我跟他老兄提過某人也不過就那麼一次,
(那時忙著戀愛根本就很少在唉號司吃晚餐,喔,而且那次難得跟他還有戴星璨聊天,所以吃久一點聊天聊久一點,某人就不爽跟我吵架,現在回想起來真只有一個棍字)
應該也沒講什麼,他也不可能會知道之前那些drama,怎麼就那麼鐵口直斷?
我就一直盧他說怎麼知道的(滿白吃的)
他先是推託來推託去,我一直凹一直盧,他才勉強說,覺得不是很深思熟慮。
恩。好吧,這點我承認。
後來他又說,而且你們應該沒什麼交集吧?
我說交集是說生活上的交集還是共同的興趣?
他說後者。
大驚。
我說你怎麼知道的?
他說,因為那時沒聽你提起,如果有的話你應該會說。
心裡又是一陣驚奇,不是因為邱某人的神機妙算,
而是對 Grice 的Cooperative Principle當中的 Maxim of Quantity 還有 Levinson 的Q-heuristics 的真知灼見再一次感到無比佩服:
Make your contribution as informative as needed, and no more informative as needed.
Ergo, what is not said must not be the case.
還真是放諸四海皆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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