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CSB上課,雖然每次上課都很快樂,
可是畢竟不是同學,下課後不會跟她們去 hang out,
頂多就是上課前稍微聊聊的點頭之交。

話說,在Pat的 Discourse 課,我發現有一個超帥超帥的帥哥,
叫 Uldis, 據說他是Latvian (立陶宛?)人
之前有一個大陸來的訪問學者,跟我同姓的劉老師,
也在同一堂課上 (她二月底回去了)
之前就偷偷跟我講,「他真的很帥吧!我真的覺得他是所上看起來最帥的男生了!」
(註:那位老師...保守估計應該有四十幾了吧...連師奶都擋不住的帥, 可見有多帥...)
害我每次上課都偷偷看帥哥,
心想說反正遠遠欣賞也好...

今天上 Discourse 之前,在老師還沒進教室之前,
同學們又在閒聊,
帥哥就自己提到說他上週末去了LA。
我就隨口接著問:喔?你去LA幹嘛呀?
他很自然地回答:我去找我男朋友。

頓時,聽到我的心碎掉的聲音...
原來人家說的那句話真有道理啊。
好男人不是還沒出生或已經死了就是gay...
真是浪費了這麼一個帥哥,啊啊啊。

又註:
談話中得知,帥哥的男朋友之前是念劇場的,本來要申請UCSB的藝術史但沒上,最近剛寫完一本書。
據說兩人是在實境節目的工作場合認識的,他想當演員,也拍過一些廣告或小角色
他留在LA的原因有一部份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有星運..
我從這一大堆資訊得到的感想是:又浪費了一個帥哥...Or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pan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