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件案子則是 Lindsay辦的,
她在法院不小心被指派一件案子,
她發現檢方根本證據不足,結果當場就打發掉了,
可是後來那個當事人卻找上她,
希望她幫忙找他三歲的女兒 Andrea.

Lindsay查了以後才發現,
原來當事人 Frank (btw, 他是個智障)曾經被判刑無期徒刑,
在牢裡蹲了15年之後最近才因為DNA翻案而被放出來,
而當初他被判姦殺的人,就是Andrea的媽媽。

Lindsay找到Andrea,但她不想認父親,
她說有記憶以來就只記得母親的死,還有之後對父親的恨,
她的人生好不容易才要往前進,她不希望回到過去,
Lindsay只好回去騙Frank說沒找到Andrea.


另一方面,Lindsay又為了Frank的處境擔憂,
認為他平白坐了15年的牢,政府至少應該幫他安排一下現狀,
而不是讓他住在看護所,
她找上Helen,但Helen告訴她說別怪DA不關心,
一開始可是DA辦公室說要找DNA證據翻案的哩!
Lindsey回到事務所之後,大家關心她的情況,她告訴他們Helen不肯幫忙,
Eugene問她說有沒有想過為什麼DA竟然會主動翻案?
結果調查之後才發現,
當初那件案子根本就是假造出來的,
作證的警察有說謊的前科,他在證人席上都再作假證,
而另一名目擊證人的老婆正在監獄服刑,
整件案子根本就不可靠。

Lindsey於是去找檢察總長,
他雖然沒有權限,至少可以提出建議,
讓政府撥點錢去幫助Frank.

最後他們幫Frank找到住的地方,
工作應該也打點好了吧。
Frank本來一直抱著希望問說Andrea會不會到他住的地方拜訪他?
Lindsey只好對他吐實,Andrea不希望和父親見面。
不過到他們搬家的當天,
Andrea還是去找他了,
父女相認,擁抱、哭成一團。


這件案子其實跟這禮拜的家法頗像的,
同樣都是爸爸想找回女兒的監護權,
而女兒不是害怕就是因為恨而不願意和父親團圓,
只是相對於家法令人惆悵的結局,
TP竟然難得地安排女兒回來和爸爸相認,
如此也算是圓滿的happy ending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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